學與教
圖書館開放時間表
為善用本校中央圖書館的資源,本館開放時間如下:
星期 時間 |
星期一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|
上課前 |
館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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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個小息 |
凡到有蓋操場小息的班別 (一至四年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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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個小息 |
凡到有蓋操場小息的班別 (五至六年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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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個小息 |
不限班別,學生自由去圖書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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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學後 |
館務 |
註:評估期間,圖書館暫停開放
圖書館於小息前五分鐘休館,需還書者,可投放進設於操場上的還書車內。
學生使用圖書館守則
- 學生獲發一張個人「借書證」(適用於小學階段),供借閱圖書之用。有關借書證請好好妥善保存,如有遺失,須付$30補領。
-學生外借書籍為期兩星期及可續借一次。
-借書數量(圖書或視聽資料):一年級學生可借二本;二至六年級可借四本;服務團隊可借五本。
-不可將圖書轉借他人。
-進入圖書館前,學生須在門外排隊。
-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討論、飲食、嬉戲或追逐。
-如館內之書籍或物品有損毁破爛,同學須立即通知中央圖書館老師,以便修補。
-參考書及報紙只可在館內閱讀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。
-所有外借的書籍,必須於離館前辦妥借用手續。
-離開圖書館前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。
借、還及續借圖書程序
借書程序
同學根據「中央圖書館開放時間表」,到圖書館借閱圖書。
-同學必須出示本人的「借書證」,方可借閱圖書。
-選定圖書後,同學須到「借書處」辦理借書手續。
-圖書館領袖生利用電腦掃瞄器,掃瞄「借書證」的條碼及書籍上的條碼,然後在「還書日期紙」上蓋上還書日期,便完成借書手續。
還書程序
-同學根據「還書日期紙 」上的日期,在當天或之前交還圖書,否則作過期還書處理。
-交還圖書的同學須到圖書館的「還書處」辦理還書手續或投放進設於操場上的還書車內。
-圖書館領袖生利用電腦掃瞄器,掃瞄書籍上的條碼,便完成還書手續。
-如同學借閱附有光碟的書籍,必須書籍連同光碟及附件套一併交還。
續借圖書程序
-學生可親臨圖書館或透過網上續借一次。
登入網上圖書館借閱系統、自助借書機網上及手機應用程式資料
-瀏覽本校網頁: www.skhcfcn.edu.hk.,按「閱讀推廣」,進入「網上借閱系統」,便可瀏覽「Library Master 6.0智能圖書館系統」及「自助借書機手機應用程式」資料。
逾期圖書的處理辦法
-凡未能在「還書日期紙」上所列日期當天或之前歸還圖書,均作逾期還書處理。
-圖書館老師會在學生手冊內蓋上「過期還書通知」印章,提示同學立即還書。
-逾期還書的同學需待交還欠書,方可繼續借書。
-如圖書過期逾兩星期仍未交還,則視作遺失圖書處理,須按書價賠償。
-即使學生因病假或事假而缺席,所借的圖書均須按照「還書日期紙」上列日期當天或之前還書,否則均當作過期還書處理。
「自助借書機」使用小錦囊
借書方法:
- 輕觸螢幕「借書」;
- 在感應器「拍卡」(借書證上的借書號碼);
- 輕觸螢幕選擇1個櫃門數字「1,2,3,4」(約有30秒選擇開啟哪道櫃門);
- 借書上限1本,櫃門打開後有2分鐘時間揀選圖書;
- 取走1本圖書後關門,借書程序便完成;
- 借閱期為1星期(例如:本星期二借,下星期二便到期要還書。提早還書是可以的,遲還不罰款,但不能再借第二本)。
還書方法:
- 輕觸螢幕「還書」;
- 在感應器「拍卡」(借書證上的借書號碼);
- 輕觸螢幕選擇1個櫃門數字,任何一道櫃門都可以還書;
- 放回1本圖書後關門,還書程序便完成。
*還書後要再借書,可依「借書方法」進行
損壞或遺失圖書的處理辦法
-如學生發現遺失圖書館或自助借書機的圖書,須儘快向圖書館辦理報失手續(如需報失圖書,必須由家長於學生手冊—家校通訊作出申請);圖書館待學期終盤點後,再通知家長有關事宜。
-凡損毀本館圖書,以致不堪使用者,本館得拒收,應賠償圖書。
-凡遺失本館圖書,須按教育局規定,賠償書籍。